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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区域内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简易处理工作细则的通知》发布

发布日期:2018/9/14 11:06:11   |   浏览次数:7110   来源:来源:深圳市城市更新网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区域内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简易处理工作细则的通知》发布

《通知》规定龙华区城市更新区域内历史违建的简易处理应遵循“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区别情况、简化程序”的原则,可不办理房屋质量检测鉴定、消防审查或备案、地质灾害评估手续。《细则》中所称历史违建是指1999年3月5日前所建并已申报历史遗留违法私房或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处理的违法建筑,原则上适用于申报主体已向城市更新局递交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申请,合法用地比例不低于50%且不超过60%的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