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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提出八大方面60项重点任务 推动设立深圳金融法院

发布日期:2018/5/16 9:21:08   |   浏览次数:7443   来源:深圳特区报

■ 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若琳

昨天,深圳法院召开《深圳法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规划(2018-2019)》(以下简称《改革规划》)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展示深圳法院下一阶段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八大方面60项重点任务。《改革规划》正式发布,标志着深圳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全面启动。

《改革规划》率先研究扩大独任制审判适用范围、建立裁判文书资源的智能加工和运用机制、探索互联网审理模式下电子证据固定规则等一系列改革任务,均是全国司法改革的前沿课题,将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全新的经验和参考,这也是深圳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中的突出亮点。

细化个案监督清单

完善法官惩戒机制

在监督管理制度方面,深圳法院将细化个案监督清单。通过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确定各专业审判领域个案监督的具体标准,明确需要纳入监督范围的具体案件类型和事项。

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完善案件质量评查的标准和程序,聘请法学专家、退休资深法官等第三方专业人士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加强评查结果在绩效考核、违法审判责任追究中的运用,开展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情况督察。

完善法官惩戒机制。制定法官惩戒程序启动的实施细则,将专业、权威的案件质量评查作为启动法官惩戒的前置程序。对可能追究违法审判责任的情形,由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先行出具专业审查意见。

确定设立深汕合作区法院

在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方面,深圳法院确定了设立深汕合作区法院、设立环境资源法庭、推动设立深圳金融法院、推进法院购买社会化服务等“九大任务”,进一步整合提升现有司法资源的效能。

在深化诉讼机制改革方面,推进公益诉讼制度改革。健全公益诉讼审判组织,完善公益诉讼衔接机制,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和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力度。

参与构建“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深化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机制改革,树立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裁判规则体系。建设前海“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参与构建法律公共服务平台,为国际商事纠纷提供公开、高效、透明的解决机制。

加大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力度

在营造诚信法治环境方面,深圳法院将加快推进解决执行难。总结“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经验,出台“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方案。加大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力度,灵活运用失信曝光、限制高消费、拘留、罚款和追究刑事责任等手段,督促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建立不诚信诉讼行为的防范和惩戒机制。制定防范和打击不诚信诉讼行为的实施意见,明确不诚信诉讼行为的具体情形、审查程序和制裁方式。探索建立律师费转付制度,判令虚假诉讼、恶意拖延诉讼等不诚信诉讼当事人承担对方当事人合理律师费用。

建立司法信用数据共享机制,推动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