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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特发黎明光电(集团)有限公司选聘代理律师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8/25 17:00:34   |   浏览次数:6024   来源:

关于深圳市特发黎明光电(集团)有限公司

选聘代理律师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特发集团有关中介选聘、采购招投标管理的规定,深圳市特发黎明光电(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黎明公司”)就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下称“华融资产公司”)诉黎明公司债权纠纷案(下称“华融资产债权纠纷案”或“本案”)选聘应诉代理律师事项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竞聘投标。

一、项目简介

黎明公司是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现就选聘华融资产债权纠纷案应诉代理律师(团队)事项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内容

华融资产公司以黎明公司为本案被告二提起诉讼,以黎明公司未对参股企业深圳实利电子有限公司(下称“实利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导致实利公司部分债务未获合理清偿为由,请求法院判决黎明公司在100万元本息范围内对《(1997)深中法经一初字第16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以黎明公司对实利公司怠于清算为由,请求法院判决黎明公司对实利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案号为(2017)粤0304民初16346号。

为依法维护我司合法权益,我司拟选聘律师事务所派出律师(团队)代理我司应诉,以黎明公司委托代理人身份参加本案的一审、二审诉讼活动,要求代理律师(团队)尽职尽责全面提供本案法律服务,为我司赢得胜诉判决。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是中国境内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

2.擅长、熟悉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件法律服务,并拥有成功类似案例经验;

3.依法成立且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无因执业行为与客户发生重大诉讼或纠纷。

四、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7年9410:00-16:30止,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W1-B栋一层黎明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1.法律服务机构合法执业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拟派出律师(团队)执业证书复印件。

五、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恺琳  联系电话:0755-26585920

 

 

  深圳市特发黎明光电(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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