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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小梅沙项目酒店管理公司专项法律顾问服务机构”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7/10 8:47:15   |   浏览次数:7539   来源:小梅沙投资

 

“选聘小梅沙项目酒店管理公司专项法律顾问服务机构”

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选聘小梅沙项目酒店管理公司专项法律顾问服务机构”

2.项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小梅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境内或境外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或其分所/分支机构,登记注册成立时间5年以上(截至2017630日);

2)投标人近5年内(计算起始日:2012630日)无行贿犯罪记录。境内律师事务所/分所或境外律师事务所境内分支机构由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三个月内有效,有效日期应不晚于本项目招标截止日期),境外律师事务所出具《承诺函》(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需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投标人及其执业律师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当地司法局出具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近5年内不存在串通投标、围标的不良行为,投标人因涉嫌串通投标、围标或其他不良执业行为正在接受有关主管部门调查,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核心团队资格要求:

投标人5年内(计算起始日:2012630日),需具备5个以上酒店品牌引进专项法律顾问的成功案例,其中五星级及以上档次酒店品牌引进专项法律顾问成功案例不少于3个;投标人项目具体负责人近5年内需具备3个以上酒店品牌引进专项法律顾问的成功案例,其中,五星级及以上档次酒店品牌引进专项法律顾问成功案例不少于2个。

5.招标文件发布及领取

招标信息发布网站: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dg.com.cn/)、深圳市特发小梅沙旅游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szxms.com.cn/index.html)、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szgxzb.com)。

信息发布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7109:00201772917:00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深圳市特发小梅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30F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材料: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及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负责人本人签名)、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相应成功案例的合同复印件(隐去金额加盖公章,并将相关合同委托方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作为附件,已备招标人核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近3年内投标人及其执业律师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证明材料(当地司法局出具)。

上述所需提交资料,除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应成功案例的合同复印件外,其余材料均需核对原件。

6.招标文件答疑及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如下:
 
       起始时间20177109:00;

截止时间201772917:00

投标文件具体要求及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或不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开标时间:2017731日(含731日)起5个工作日内,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地点: 深圳市特发小梅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8.招标人:深圳市特发小梅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娟

电话: 0755-82089075 

电子邮件:zhangjuan@sdg.com.cn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30F

 

9.其他事项: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201773117:00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