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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最低工资 新标准下月执行

发布日期:2015/4/29 9:18:04   |   浏览次数:5991   来源:《深圳特区报》4月29日A09版

深圳特区报讯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8日称,从5月1日起,广东(不包括深圳)企业职工最低工资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新标准正式执行。

据介绍,新调整后的广州最低工资标准为1895元人民币(下同)/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小时;珠海最低工资标准为16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5.8元/小时。佛山、东莞、中山最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小时。(宗新)

     原文链接:http://sztqb.sznews.com/html/2015-04/29/content_320972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