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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读新鲜出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数据安全法(草案)》

发布日期:2020/7/31 16:35:36   |   浏览次数:10295   来源:付海雄/集团办公室

2020年7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公开征求意见。该草案共七章五十一条,主要内容包括建立数据安全的各项安全管理基本制度,规定了进行数据活动的组织、个人承担数据安全保护的义务和责任,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明确数据活动相关法律责任等。

随着信息技术不断深入融合社会生产生活,各类数据迅猛增长聚集,全社会迎来数字经济时代,数据作为数字经济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也被国家正式列为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后的第五种生产要素,数据对社会经济发展、国家治理、人民生活等都产生了巨大影响,数据安全已成为事关国家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作为IT从业者,对于本次出台的草案十分关注并进行了仔细的研读,结合工作实际谈谈自己的几点浅显理解。

一、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的配套法规,两者各有侧重,互相补充,共同构筑网络空间安全与数据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主要关注网络空间与网络数据的保护,《数据安全法(草案)》则更多地关注数据的安全和发展,关注更广范围的数据,尤其是非网络的数据。

二、数据的发展与安全

根据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的精神,要筑牢网络安全屏障,治理网络空间,在开放的网络环境下,数据安全是动态的、相对的,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保护和发展数据,是为了更好地利用数据,为数据的利用提供可靠的环境,而非一味追求安全,让数据处于封闭的状态。所以,在保护数据安全时,要平衡多方的利益,包括个人信息保护之于个人的利益、数据利用之于数据行业的利益、国家安全的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等。数据往往被誉为信息化时代的石油,需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有效发展利用。

三、对个人和企业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对企业、政府、组织使用个人数据做了明确规定,与尚在制订中《个人信息保护法》,形成了有益的互补衔接。个人隐私数据的保护,已有法可依,有法追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规范了数据活动和法律红线,完善了数据安全治理体系,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对企业特别是以数据为业务的企业组织机构影响深远。草案首次将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第1512条明确了数据安全保护与数据开发利用的关系,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鼓励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保障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促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与国家经济发展大政方针相一致,通过立法明确数据在数字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从而充分发挥数据的经济价值,为数据产业迎来重大红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通过法律条文的形式,规范数据的合理使用,切实保障数据安全,推动数据时代的快速发展,让数字经济产业的良性发展迎来了曙光。